关于加强夏季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Author: Source: Time:2016-07-27
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 关于加强夏季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黄建发〔2016〕357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区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和主汛期,又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强降雨、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增多,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确保夏季施工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夏季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上午11点至下午3点之间,不得让建筑工人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气温达到35℃时,要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各建筑工地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职工的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知识的教育。施工现场要为工人准备绿豆汤、冰水、降温茶及足够的饮用水等,向工人发放防暑药品。 二、做好防台风应对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及时收听收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善各自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值守,通讯畅通,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操作可行。恶劣天气时,现场板房要进行加固,并制定应急疏散安置方案,对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活动房、门楼倒塌,外脚手架垮塌等)的台风应及时撤离工地住宿人员,并提前安排好撤离地点,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做好食品卫生工作 职工宿舍要保证良好的通风,确保工人宿舍的纱门、纱窗齐全,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加强饮水和饮食管理,保温桶必须加盖加锁,严禁喝生水,严禁酒后上岗;工地食堂要对食品严把质量关、卫生关,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追踪溯源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制度,严禁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过期及劣质食品,防范工人吃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宿舍和食堂要认真做好防鼠、防蚊蝇工作,防止各类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四、加强汛期塔机安全管理工作 汛期,40塔机的自由端高度和独立高度严格控制在设计高度的80%以内,40-80塔机的自由端高度和独立高度严格控制在设计高度的70%以内,80以上塔机的自由端高度和独立高度严格控制在设计高度的60%以内。根据青岛市建委建管局《塔式起重机应急加固措施》(黄建质字〔2016〕32号)有关规定,制定并完善塔吊汛期应急加固预案。严格落实塔吊防碰撞措施,严禁多塔作业时塔吊之间发生碰撞和前臂可碰撞到建筑物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汛期深基坑安全管理工作 为加强深基坑安全管理,各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部署相关工作,重点关注深基坑临边防护;基坑深度两倍范围内严禁堆放物料、土方、设置加工厂及临建设施;做好深基坑降、排水工作;确保防汛物资齐全,责任到人;下雨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六、加强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高温天气,极易发生火灾,各施工现场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防止日光曝晒。木料加工区、堆放区必须配有消防设施,废料要及时清理。严禁使用液化气瓶进行防水作业。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动火审批及监护制度,合理配备灭火器材,消除火灾隐患。 各工程项目要成立检查小组,由建设单位带队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对建筑工地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加强重大隐患源排查治理工作。各监理企业要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认真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做好高温季节和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区城建局质监站将对排查情况进行监督,对未开展自查、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016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