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黄建发〔2016〕372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相关单位: 2016年以来,全区在建工程多次发生电气焊作业引起的火灾事故。为进一步规范在建工程电气焊作业,杜绝电气焊作业引起的火灾事故,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在建工程电气焊作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区在建工程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施工现场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控,电气焊动火作业前需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制定消防专项应急预案,保证应急体系完整有效。 (二)工人持证上岗及安全教育情况。电气焊作业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工人需经安全教育交底后方可上岗。 (三)电气焊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情况。电气焊作业需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动火作业前需将周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动火作业时安排专人进行看火并配备接火措施。 四、相关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立即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规范电气焊作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理单位要利用微信平台对电气焊作业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进行跟踪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落实整改。 区城建局将结合检查情况,对施工现场电气焊作业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 2016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