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Author: Source: Time:2016-09-09

青黄建发〔2016〕425号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大功能区:

    近期,我省发生多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尤其是龙口市东海金域蓝湾小区“7.15”电梯坠落事故造成8人死亡; 沂水县金苑新都北区施工现场“8.30”塔机升节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触目惊心,发人警醒。为深刻吸取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时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大功能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安全隐患。重点检查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等重大隐患,特别是施工电梯、塔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防控措施是否到位,作业工人是否有效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按施工方案、操作规程施工,劳动防护和现场监护是否到位,是否有非法承包、转包行为等。各功能区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

    二、狠抓预防,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源头管理

    当前,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大功能区要举一反三,克服侥幸麻痹思想,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彻底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

    三、严格执法,切实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功能区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五项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青黄安201617号),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危险源,对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肃查处,实现安全监管责任全覆盖无缝隙落实。请各功能区主管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形成简要文字材料)上报区质监站(邮箱:jiaonananjian@163.com)。

    区城建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各功能区开展督查工作。对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的,将在年终考核时作出相应处理。

 

                          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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