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Author: Source: Time:2016-12-01
青黄建发〔2016〕53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落实各责任主体责任,加强冬期施工质量管理,消除冬期施工隐患,确保主体结构安全,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现就冬期施工质量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冬期施工质量工作,结合冬期施工特点,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冬期施工的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的有关规定组织冬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编写冬期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并报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否则不准施工。工程现场应备好防冻外加剂材料、保温材料等。 三、监理单位要制定出详细的冬期施工质量监管措施,每天对工程各分项的冬期施工措施、防冻外加剂、保温材料等有关事项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不符合冬期施工规定的,一律不准施工。 四、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砼、砌体砂浆、抹灰等使用的外加剂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前必须做好复试试验,否则不准使用,掺量应严格按使用要求和规范规定掺加。 五、主体施工阶段的工程,应加强对混凝土小型构件(空调搁板、过梁、悬挑构件、窗台压顶等)的保温,模板外和混凝土表面要覆盖保温层,不应采用潮湿状态的材料,也不应将保温材料直接铺盖在潮湿混凝土表面,新浇的混凝土表面应铺一层塑料薄膜,且不得浇水养护,以防受冻影响结构强度。严格按规范规定进行冬期施工混凝土试件的留置,除按常温下施工要求留置规定组数外,至少增加两组同条件养护试件,一组用来检测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一组用来检测在工地同条件养护28d转标准养护28d的强度。砼梁、板、悬挑构件,无拆模试块或拆模试块强度达不到规定的,砼构件承重模板不得拆除。 六、当日最低气温低于-5℃时,禁止一切工程进行混凝土浇筑。 七、回填土不得使用冻土或夹有冻块的杂土。 八、最低气温低于0℃后,严禁外墙保温层聚合物砂浆施工和外墙抹灰施工。确需外墙抹灰的,必须将冬期施工措施报区质监站质监科审核并现场核对后方可施工。 九、当室外温度低于5℃、雨雪天气或基层潮湿结冰时,禁止进行外墙外保温施工。 工地所用保温材料的贮存条件:所有的材料(如:抗裂砂浆、界面剂、耐碱网格布等)贮存温度不应低于5℃,应置于室内并覆盖棉毡等提高贮存温度。所有粉体材料应于干燥处存放。 粘结砂浆,抗裂砂浆以及公司各种配套材料严禁添加任何防冻剂、早强剂等辅助材料。防冻剂、早强剂只对水泥硬化起作用,对于聚合物成膜无作用。 十、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应严格依据有关钢结构冬期施工规定执行。钢构件正温制作负温安装时,应根据环境温度的差异考虑构件收缩量并在施工中采取调整偏差的技术措施。负温下钢结构安装质量除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2 现行)要求外,还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十一、当环境温度低于—5℃的条件下进行钢筋对焊或电弧焊时为钢筋负温焊接从事钢筋焊接生产的焊工必须持有钢筋焊工考试合格证。应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焊工的劳动保护,防止发生烧伤、触电及火灾等事故。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应对施焊后的全部接头的外观质量进行自检,并剔除不合格。负温焊接时应调整焊接工艺参数,使焊缝和热影响区缓慢冷却。风力超过四级时,应采取挡风措施。焊后未冷却的接头应避免碰到冰雪。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得进行施焊。 十二、冬期进行屋面防水工程的施工应选择无风晴朗的天气进行,室外温度应不低于5℃,且保温层材料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和杂质。 十三、对因各种原因停工的基础、主体工程,必须及时做好回填及覆盖保温工作。 十四、对冬期施工的工程,结构抽检时除正常采用回弹和超声回弹法检测外,应附加取芯检测,选点应覆盖不同构件。委托时(可制表)注明混凝土受冻情况。 十五、各有关单位对在冬期施工竣工工程应提前安排落实好屋面、卫生间蓄水试验、水暖带压试验及外门窗(墙)淋水试验工作,确保既不影响竣工工期又不影响功能试验质量。 冬期施工期间,区质监站将成立检查组对冬期施工质量管理措施和现场施工质量,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抽查,对组织不力、防冻措施不到位、现场存在质量隐患工程的责任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 2016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