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5月15日,市北区小水清沟改造三期工程项目在进行混凝土输送时,混凝土汽车泵前臂断裂掉落,造成一名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机动车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施工现场专用机动车辆管理
各企业、各项目或设备产权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专用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检查、安全运行和维护保养等管理规章制度,保障施工现场专用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运行和生产,同时应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加强施工现场进出车辆管理
各项目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车辆进出管理制度,做好进出场车辆登记工作,车辆要定点、集中存放。对于临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车辆,要加强管理,检查车辆、驾驶及操作人员相关证件;施工作业前,要求车辆操作人员对车辆及其附属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车辆施工作业时,在相关区域设置警戒,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车辆作业覆盖范围。
三、加强车辆监督检查管理
各企业、各项目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要立即开展一次施工现场车辆专项检查,要求相关单位对所属的汽车泵等进入现场的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出具安全状况使用报告,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未出具安全状况使用报告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发生施工现场机动车辆事故要根据事故类型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抓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车辆管理工作,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机动车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